104年高階培訓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所屬高級中等學校 104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高階培訓實施計畫
壹、 依據 一、 教育部104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畫。 二、 102年3月20日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培訓修訂課程辦理 貳、 目的: 一、 增進高級中等學校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之調查與申復審議知能,並提升 其報告撰寫能力,藉以實踐校園性別人權正義。 二、 透過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實務案例,引導高中職專業調查人員探討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處理過程中,所衍生的問題與困難,釐清或協助其如何依性平相關法規處理,藉以提升學校處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效能。 參、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承辦單位:國立秀水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肆、 研習時間:104年10月26、27、28日(星期一、二、三),共3天2夜。 伍、 研習地點:台中谷關龍谷飯店。 陸、 研習課程:高階培訓課程(如附件一)。 柒、參加人員:以具有下列資格者並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初審通過者為參加對象,錄取名單如附件三。 一、 參加教育部辦理94年度、95年度、98年度、100-103年度高級中等學校「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進階培訓」並具有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才庫資格者(如附件三)。 二、 曾參與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或申復經驗,並曾擔任過調查小組召集人或調查報告撰寫人各至少1次以上者,如超額報名時,將考量特殊因素,及實務參與調查和申復工作次數越多者為優先錄取對象。 三、 國教署主辦性別平等教育業務並曾接受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進階培訓結業之相關人員。 四、 國教署校園性別事件諮詢中心學校調查培訓工作諮詢小組。(市立新北高工張其清主任、國立桃園農工陳文玲老師、國立秀水高工黃麗娟主任、私立長榮中學蔡佳玲主任) 捌、 報名方式 一、自即日起至104年9月21日(星期一)止,請先線上填妥104年度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高階培訓報名表(如附件三)。報名表超連結可至秀水高工首頁或輔導室網站「最新消息」查詢。(網址:http://163.23.160.8/releaseRedirect.do?unitID=183&pageID=3865) 二、並請於104年9月21日(星期一)前將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網址:http://inservice.edu.tw) ,課程代號:1830756 三、同時於104年9月21日(星期一)前將您主筆的調查報告一份mail至ssivs330@gmail.com。(依法請將調查報告中所有相關人員資料隱示,並以代號為之)。資料不齊及逾時者,視同放棄資格,由備取者依序遞補。 玖、 聯絡人:黃麗娟主任、黃佳凌小姐 E-Mail:ssivs330@gmail.com 拾、參加人員權利與義務 一、需全程參與高階培訓課程,並依規定簽到退,不得缺課與遲到早退(每堂課遲到15分鐘以上者,該堂課不計時數)。結訓後通過評量者核發18小時研習時數證明。 二、完成高階訓練者,由主管機關於調查人才庫名單標示,學校得優先選聘擔任案件調查人員。 三、請務必攜帶筆記型電腦,研習課程中每人皆需撰寫調查報告作業。並請留意個人電子郵件信箱,收取行前通知。課程進行時,請勿從事與課程內容無關之作業,並且不得使用相關網路通訊軟體(如LINE、FB、…等),並請遵守承辦學校之規定。 拾壹、獎勵:辦理本活動有功人員依規定敘獎。 拾貳、活動經費 一、 本活動所需經費,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授委辦款項下支應。 二、 參加人員請准予公差假登記。 拾參、本計畫陳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備查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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