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念篇
問2:電視上常常提到的「113保護專線」可以提供哪些服務呢?它和警察局的「110」又有什麼不同? 問3:為達成性別平等,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依法有哪些會應完成的任務? 問4:身為老師應特別注意哪些事項,以避免加深學生不正確的性別觀念? 問8:是不是只有在深夜外出或是偏僻的空地、暗巷裡,才會發生性侵害呢? 問9:學校是個單純的地方,應該不可能發生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吧? 問11:我同學阿美穿著一向不暴露,也不常穿短裙,色狼應該不會找上她吧? 問12:我熟識的朋友或長輩,應該不可能對我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吧? 問14:我家裡有戀愛中的兒女,真擔心他們有身體進一步的接觸,我要制止他們談戀愛嗎?還是我該秉持什麼態度和他們溝通呢? 問15:我應該平時如何教我的孩子,才能讓他避免遭受性侵害啊? 問16:我的孩子喜歡上網聊天,如果他利用網路PO文暗示性交易的訊息,會觸犯法律嗎?
答: 人的性別從生理層面區分為男性與女性,但除了生理層面外,在心理、性別特質及性傾向層面,還有其他不同的屬性,也就是所謂多元性別。生命本來就有多樣性的型態,任何生命的價值都是平等的,我們應尊重多元性別差異。 問2:電視上常常提到的「113保護專線」可以提供哪些服務呢?它和警察局的「110」又有什麼不同?
答:「113」和「110」雖然同樣是性侵害事件的通報受理窗口。但為爭取時效性,當你正面臨性侵害事件或知道他人正遭受性侵害的「立即危險」時,請您立刻撥打「110」向警方求助,警察將隨即到場協助。 若對於是否遭受性侵害或已不幸遭受性侵害,您亦可撥打「113」或「110」諮詢或求助,警察或縣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的社工員都會竭力協助你。 ★知識便利貼★ 「113」是指「一個窗口」、「一人受理」、「三種案件」(家庭暴力、兒童青少年保護、性侵害)。只要發現疑似虐待兒童、管教過當、性侵害、18歲以下遭受性騷擾或是家庭暴力等情況,都可以透過24小時113全國婦幼保護專線通報。當暴力情形緊急,也可以撥打110報警處理。 問3:為達成性別平等,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依法有哪些會應完成的任務?
答: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六條規定: 一、統整學校各單位相關資源,擬訂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落實並檢視其實施成果。 二、規劃或辦理學生、教職員工及家長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活動。 三、研發並推廣性別平等教育之課程、教學及評量。 四、研擬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與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之防治規定,建立機制,並協調及整合相關資源。 五、調查及處理與本法有關之案件。 六、規劃及建立性別平等之安全校園空間。 七、推動社區有關性別平等之家庭教育與社會教育。 八、其他關於學校或社區之性別平等教育事務。 以上事項由各校依各處室權責分工辦理(建議可參考高級中等學校各校性別平等教育工作委員會運作模式參考範例)。 問4:身為老師應特別注意哪些事項,以避免加深學生不正確的性別觀念? 答:學校教師具教育角色,平常之言行容易成為學生關注、學習的對象。所以平日更應謹慎小心,避免使學生學習到錯誤的性別觀念,也可能會讓學生在有相關困擾時,不願求助老師。所以老師應注意避免不當言行,舉例如下: 一、和學生說話應注意避免使用含有性別歧視、刻板印象的用詞,如:「女生真是長舌婦,老是嘰嘰喳喳的,吵死人!」、「大男生還哭成這樣,真是丟臉!」、「你動作很娘耶,難道你是GAY哦?」這些用詞都隱含錯誤的性別觀念,同時更有對學生性別的歧視和批評,應極力避免。 二、若是聽學生出現前項對話或有嘲笑攻擊同學之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傾向或性別認同等言行,也應及時制止,並作機會教育且依相關規定進行通報,讓學生理解這些錯誤的觀念為何。 三、課堂上要避免剝奪某一性別學生的學習機會或發言機會,如問問題時較常指定男(女)生回答,或較常鼓勵男(女)生發言。 四、只對某一性別的學生說話,如「你們男生,每次都…」相信老師以正確開放的態度和學生互動,學生所感受學習到的,比起片面的性別宣導,能更加落實性別平等教育。
答:學校應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暨性教育課程或活動,培養學生建立健康安全之性態度與性行為,學習避免非預期懷孕之知能,並教導校園師生及家長對懷孕及育有子女之學生採取接納、關懷之態度,以積極保障懷孕及育有子女學生之受教權。 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應於相關教育活動或研習,納入學生懷孕事件預防、處理及加強專業知能等相關議題之宣導、訓練。 參考資料來源:學生懷孕受教權維護及輔導協助要點第四點 ( 民國104年8月5日修正 ) 問6:我跟他/她交往很久了,我們如果發生性行為,會觸法嗎? 答:兩人相愛而發生身體上接觸本來是正常的現象。但你可能不知道,若只要有一方未滿16歲,即使發生你情我願的性行為,仍會觸犯法律。
答:其實涉及性侵害犯罪行為者,與其長相、學歷、職業等不一定相關,如果我們總是以貌取人,反倒會使我們對於真正的色狼失去戒心喔!
問8:是不是只有在深夜外出或是偏僻的空地、暗巷裡,才會發生性侵害呢? 答:無論任何時間、地點,都有可能發生性侵害。事實上,性侵害事件的發生是不受時、空限制的喔!在家裡、電梯間、住宅區、公園,甚至校園裡都可能發生性侵害事件。
問9:學校是個單純的地方,應該不可能發生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吧? 答: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不受時間、空間的限制,時時刻刻、任何地點都有可能發生喔。學校雖然是我們熟悉的空間環境,但校園裡可能也存在許多危險空間。譬如某些偏僻的死角、平時鮮少人員出入或管理的空間(地下室、儲藏室、垃圾場等),甚至是放學後的教室、教職員辦公室等都可能成為事發地點。因此學生在校內活動應結伴而行,更應避免放學後在校園內單獨逗留喔!
問10:男性也會被性侵害嗎? 答:根據統計資料顯示,雖然性侵害被害者以女性居多,但並非僅限於女性,亦有男性受害者,所以人人都應該具備自我保護的意識。
問11:我同學阿美穿著一向不暴露,也不常穿短裙,色狼應該不會找上她吧? 答:大多數的人誤以為只有身材曼妙、穿著清涼或暴露的年輕女子才會遭受性侵害或性騷擾。但事實上,人人都有可能成為被害人。
問12:我熟識的朋友或長輩,應該不可能對我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吧? 答:根據統計,加害者都是以熟人居多,而且事件地點有可能在友人家中,甚至自己的家裡。熟識的朋友或長輩可能因為我們缺乏警覺性而心生犯意。所以,對於周遭人、事、物必須時時保持你的敏感度,可別大意落入險境。 ★ 知識便利貼 ★
問13:什麼是「網路援交」? 答:所謂的援交就是指援助交際,這個名詞是從日本傳過來的,網路援交是指透過網路管道與他人進行的猥褻或性交行為,以獲取金錢或物品的對價回報。
問14:我家裡有戀愛中的兒女,真擔心他們有身體進一步的接觸,我要制止他們談戀愛嗎?還是我該秉持什麼態度和他們溝通呢? 答:青少年期間大都是初戀發生的時期,而初戀是人生中最珍貴、也是最難忘的回憶之一,無論經過多少的時光,都會留在我們的記憶深處,令人永遠難忘。換言之,初戀雖然只是一段青澀的愛情,但卻也是愛情最真誠和純真的表現。 父母要如何輔導家有青少年孩子談戀愛的問題?專家建議,平時就應該加強青少年的EQ教育,加強孩子的愛情EQ,讓孩子能夠用比較健全的態度談情說愛,用負責的態度、誠摰的心,來面對自己和心愛的人。專家指出,家有談戀愛的孩子,首先應謹守不鼓勵也不反對的態度,不要給與過多的關注,表面上裝出一副不動聲色的樣子,但不同的場合則要把握機會好好的引導孩子學習如何與人相處。 面對家有談戀愛的青春期孩子,父母不應只是強硬地禁止,而是要協助孩子以行動來證明,結交朋友並不會使其功課因此退步,也清楚知道行為互動分際不會發生越軌行為,其生活作息仍可保持正常。進一步則再教導孩子抱持學習的心態去拓展對自己、對感情與世界更深層的了解,使彼此更臻成熟。允許多一點時間去面對自己,確定自己的感情是「give love」,而不是「need love」,這就是成功的輔導。 參考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網站
問15:我應該平時如何教我的孩子,才能讓他避免遭受性侵害啊? 答:性侵害案件的發生可能在任何的時間、任何地點,而且加害人與被害人也並非侷限於何種年齡、性別或教育程度者。建議家長應於平日活動教導子女正確的自我保護觀念,以下幾個避免孩子遭受性侵害的安全(SAFE)原則提供參考: 一、「S」,是「Secure」的第一個英文字母,是指預防性侵害與性騷擾必須考慮「尋求安全」為先。在日常生活的空間、社區與工作場所活動時,當然不必草木皆兵的擔憂自己會被害,但是過分大意亦絕非防範的正確觀念,因為每個人都可能是潛在的性侵害與性騷擾被害人;「警戒不緊張」才是我們防範侵害最健康的態度。學習或工作時需要將安全條件放在第一順位考量。 參考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婦幼健康組網站
問16:我的孩子喜歡上網聊天,如果他利用網路PO文暗示性交易的訊息,會觸犯法律嗎? 答:若您的孩子在網路聊天時,PO出援交訊息,不論是否從事實質的猥褻或性交易行為,都會被法院認定是刊登足以引誘或暗示促使他人從事性交易的行為。 為保護孩子避免受罰,家長平時應教導孩子正確的網路使用方法和相關法律概念。 ★ 法律停看聽 ★ ◎在網路張貼援交等性暗示訊息,是否違法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4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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