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度 校園性別事件調查人員高階培訓
一、活動摘要
壹、 依據
- 教育部106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畫。
- 102年3月20日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培訓修訂課程辦理。
貳、 目的:
- 增進高級中等學校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之調查與申復審議知能,並提升其報告撰寫能力,藉以實踐校園性別人權正義。
- 透過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實務案例,引導高中職專業調查人員探討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處理過程中,所衍生的問題與困難,釐清或協助其如何依性平相關法規處理,藉以提升學校處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效能。
參、 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承辦單位:國立秀水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肆、 研習時間:106年6月19〜21日(星期一〜三),共3天2夜。
伍、 研習地點:待定,錄取後公告。
陸、 研習課程:高階培訓課程(如附件一),共18小時。
柒、參加對象:
- 具有下列資格者,於報名後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審核錄取者為參加對象。
- 參加國教署辦理94年度、95年度、98年度、100-105年度高級中等學校「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進階培訓」並具有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才庫資格者。
- 曾參與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或申復經驗,並曾擔任過調查小組召集人或調查報告撰寫人1次以上者,如超額報名時,將考量特殊因素,及實務參與調查和申復工作次數越多者為優先錄取對象。
- 國教署校園性別事件諮詢中心學校調查培訓工作諮詢小組。(市立新北高工張其清主任、北科附農陳文玲老師、國立秀水高工黃麗娟主任、私立長榮中學蔡佳玲主任)
捌、參加人員權利與義務
一、需全程參與高階培訓課程,並依規定簽到退,不得缺課與遲到早退(每堂課遲到15分鐘以上者,該堂課不計時數)。結訓後通過評量者核發20小時研習時數證明。
二、完成高階訓練者,由主管機關於調查人才庫名單標示,學校得優先選聘擔任案件調查人員。
三、請務必攜帶筆記型電腦,研習課程中每人皆需撰寫調查報告作業。並請留意個人電子郵件信箱,收取行前通知。課程進行期間,請勿從事與課程內容無關之作業,並且不得使用相關網路通訊軟體(如LINE、Facebook、…等),並請遵守承辦學校之規定。
二、活動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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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幕式-國教署李副組長黛華致詞 |
開幕式-秀水高工曾校長錦章致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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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調查策略及報告撰寫-羅教授燦煐主講 |
課程:個案研討及演練-黃主任麗娟主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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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個案研討及演練-羅教授燦煐主講 |
分組課程:調查報告分組習作-蔡主任佳玲主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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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組課程:調查報告分組習作-陳老師文玲主講 |
分組課程:調查報告分組習作-張主任其清主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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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調查報告檢閱-羅教授燦煐主講 |
課程:調查過程及報告撰寫實務研討-黃主任麗娟主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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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調查過程及報告撰寫實務研討-蔡主任佳玲主講 |
課程:調查過程及報告撰寫實務研討-張主任其清主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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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調查過程及報告撰寫實務研討-陳老師文玲主講 |
課程:申復審議重點、流程及報告書撰寫-羅教授燦煐主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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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校園性霸凌與性別正義實踐-郭教授麗安主講 |
課程:實務研討-徐專員緯羲主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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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實務研討-張主任其清主持 |
課程:實務研討-黃主任麗娟主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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閉幕式-秀水高工曾校長錦章致詞 |
閉幕式-國教署徐專員緯羲致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