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法令說明會
一、活動剪影
二、實施計畫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主管高級中等學校107 年度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法令說明會實施計畫壹、依據
一、教育部 107 年度性別平等教育工作計畫校園政策規劃組。
二、本署 107 年度推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工作小組實施要點。
三、本署 107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
貳、目的:
一、協助學校人員釐清處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疑義,增進法律及實務
處理知能。
二、強化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防治工作成效。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承辦單位:國家教育研究院臺中院區
三、協辦學校:國立秀水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肆、研習地點、日期與課程規劃:
一、地點:國家教育研究院臺中院區(臺中市豐原區師範街 67 號)。
二、日期:107 年 11 月 30 日(星期五)
三、課程規劃:以專題演講與座談方式進行,詳如課程表(附件 1)。
伍、參加對象及人數:
一、本署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含特殊教育學校) 近 1 年未曾參加過本署性平相關研習之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或導師,每校務必派員 1 人。
二、本署相關業務主管及承辦人員。
三、協辦學校工作人員。
陸、報名方式:
一、一律採網路報名,請於 107 年 11 月 20 日(星期二)前至國家教育研究院網站報名
(http://www.naer.edu.tw),點選研習資訊→報名系統→註冊帳號→帳號登入→
線上服務→線上報名,填妥研習人員資料。
二、報名後國教院不再另行通知,請自行上網查詢報名情形(自報名頁面「學員專區」
點選「報名結果查詢」,再輸入身分證字號即可查詢),並依國教院臺中院區報到
指引(附件 2)準時前來報到參訓。
三、參加人員請學校准予公差假登記及課務派代,差旅費由學校支應。
柒、承辦人聯絡資訊:
一、本署學務校安組:傅助理詩容,連絡電話:(04)37061320
email:e-3317@mail.k12ea.gov.tw。
二、國教院臺中院區:郭益豪先生,連絡電話:(02)77407979
email:ylnq@mail.naer.edu.tw。
捌、交通接駁:
一、豐原火車站出口處備有專車接駁,當日上午 09:10 準時發車。
二、豐原火車站專車接駁處及國教院臺中院區交通路線圖,如(附件 3)。
玖、研習注意事項:
一、研習人員依規定核發研習時數,請全程與會,如遲到、早退或無故未到及違反研習
紀律者,將函請薦訓單位協助瞭解。
二、為落實節能減碳政策,請自備飲水用杯及個人盥洗用具;另國教院臺中院區無風雨
走廊,請自備雨傘以備不時之需。
三、路途遙遠(宜花東、高屏、外島)之學員欲研習前一日住宿者需留意以下事項:
(一)國教院臺中院區門禁時間為晚間 11 點,務必於時間內抵達。
(二)抵達院區時,於院區大門口警衛室告知研習班別或出示調訓函稿等,屆時警衛
將說明相關住宿資訊。
(三)盥洗設施(熱水)請至綜合大樓五樓,分別於 505、507 號房備有電熱水器。
(四)報到當日早餐請自理。
四、本研習若遇重大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因素,得由本署決定活動停止或延期,
研習處理措施請至國教院官方網站『最新消息』查詢。
拾、經費:由本署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拾壹、獎勵:辦理本計畫有功人員,依規定予以獎勵。
拾貳、本計畫核定後實施,未盡事宜得適時補充修訂並通知參加人員。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度主管高級中等學校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法令說明會課程表
![]() |